2015年5月20日 星期三

性別主流化宣導-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3至106年度)

本實施計畫之規劃與推動,係在以往年度實施性別主流化工具之基礎上,再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,並強化性別觀點融入重要性別平等業務之推動,達成促進性別平等之目的。主要目標如次:
一、 加強性別觀點融入機關業務,強化CEDAW及重要性別平等政策或措施之規劃、執行與評估,以達成實質性別平等之目標。
各機關應以CEDAW為藍本,針對尚未達成CEDAW要求採行之措施,透過法規修訂、中長程個案計畫、計畫或措施訂定,及性別統計之建立、性別預算等性別主流化工具之運用等,將性別觀點融入業務並據以落實,以達到實質性別平等之目標。
二、 賡續推動性別主流化各項工具,並提升推動品質及擴大成效:
(一)強化各機關性別平等專案小組之運作功能。
(二)提升性別影響評估辦理品質及管考性別目標達成情形。
(三)施政規劃、執行及評估時,加強運用性別統計及分析資料。
(四)擴大性別預算檢視範圍及加強性別預算說明。
(五)加強落實性別主流化訓練。
註:行政院所屬各機關推動性別主流化實施計畫(103至106年度)詳如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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